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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发表时间:2021-01-05 11:15:23字体大小:


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

各部门、单位:

为加强我校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,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形势

元旦春节将至,人群流动性加大,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风险增加。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思想认识,压实主体责任,不断健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,落实科学精准防控措施,毫不放松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,慎终如始守好疫情防线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

二、切实做好寒假放假安排

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202116日学生考完试后即可离校;教职工放假时间另行通知。放假前,各部门单位要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,告知师生员工离校注意事项及个人防护要求,提醒师生假期尽量不离开住地,避免到境外或国内中、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。建立学生离校返家信息反馈机制,对参加实习实训的学生,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,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。

三、建立健全健康信息管理机制

各部门单位要对师生信息进行全面摸排,分类建立离校和留校师生信息台账,持续跟踪掌握师生健康状况,确保师生行程可追踪、健康可监测。对需离校返回或者旅居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市的师生员工,严格执行出行报备制度,“一人一档”建立健康信息台账。

四、严格抓好寒假校园疫情防控

寒假期间,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,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检测体温,外来人员入校必须查验身份、实名登记、检测体温+健康绿码,校外无关人员、体温超过37.3℃或者健康黄码红码人员一律不准入校。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寒假值班值守工作,每天安排1名处级干部带班带岗,值班人员做好执勤值班工作。领导干部要保持通信联络畅通,如有外出安排,须严格履行请销假及外出报备手续,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不能同时离开驻地,保障学校疫情防控指挥体系正常运转。

五、统筹加强留校师生管理服务

学生寒假期间留校,实行审批制度,未经审批不得留校。引导离校返回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市的师生员工暂缓返家,加强留校师生员工、校内住宿教职工家属及外来服务人员健康管理。严格落实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,对留校师生员工实行体温“一日三检两报告”和外出请假审批等制度。各二级学院和研究生处要及时跟进了解上级有关疫情防控政策,把保障学生健康安全作为首要任务;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,注重人文关怀,强化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,加强关心关爱。严格学校冷链食品安全管理,持续落实食堂涉冷链食品安全人员定期检测要求,消除疫情隐患。

六、科学指导假期居家学习生活

要指导返乡师生做好居家疫情防控工作,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,减少流动聚集,加强体育锻炼,提高身体免疫力。要健全家校联动机制,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教育,引导学生调整心态、适应假期生活。及时关注师生心理变化,共同化解心理危机,避免引发极端事件。

七、提前谋划春季学期开学

学校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教学工作安排,及早谋划部署春季开学工作,科学制定开学返校方案,及时发布,师生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。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检修测温设施设备,做好防疫物资储备,完善应急处置预案,提前开展开学防疫工作演练和应急处置演习,确保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平稳有序。

八、加强督导检查

学校要开展督导检查,及时发现短板漏洞,限期整改到位,确保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地。对履行防控职责不到位、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不力的,要严肃追责问责。



山东政法学院     

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

2020年12月31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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